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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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的矛头却已经对准了它,我虽然有些不忍,却也只能压抑住,紧跟在新君身后。 归根结底,我总觉得一切有着皮毛的生灵皆十分可Ai,这大约是作为一个nVX特有的愚蠢。 新君的箭S中了野鹿的小腿,那野鹿直接被钉在了土壤里,一边cH0U出一边挣扎着想要逃开,此时我自然记得舅父的教导,忙不迭地高声称贺:“皇上真乃神S手!” 这句话我小时候随祖母听戏,总归三场有两场会有这句,因此在这溜须拍马地紧要关头,我脑子里也只有这句陈词lAn调了,我原本便连拍马P地风头都不该抢,这种中不溜地夸奖,真是最恰当不过。 新君看了我一眼,似乎也觉得我这句实在是平庸又平庸,淡道:“带回御花园,交给司牧养着吧。” 我跳下马领旨,”皇上宅心仁厚,是江山社稷的福分。“ 我以为既然当了皇上,虽说我这些夸奖俗气了些,总归也是他平日里听惯了的,可我向那野鹿奔去的时候,总觉得新君有些不快。 他约莫是觉得只带了我一个人出来,嘴还如此之笨,应该多带些文官,说些漂亮话才好。 我朝文风辞藻富丽,因而君王最喜文人用骈文堆砌赞美,再流传到坊间传抄,如此便能让更多人为其歌功颂德。 我有个远房表姐,便极擅长此道,听闻还因此被赏了b丰厚的嫁妆。我自小写的东西,便是西北,天狼之类,我父亲看我b他还没有溜须拍马的天分,便同我母亲商量,把嫁妆囤的丰厚些,兴许便能嫁得出去了。 可见他真是过于乐观,如今我既无嫁妆,又嫁不出去,还仍不会说漂亮话哄人开心,真是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