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好端端的人去什么夜店呢
书迷正在阅读:哈?我捡的老婆是魔尊【古穿今主攻双】 , 痴女快穿日常 , 十万颗诗画的太阳 , 当贱gay穿进女尊文(NPH) , 记者遇到鬼 , 笨蛋海王沦为共妻(双np) , 大义灭亲杀妻证道的蛊王是要被美女蛇讨债的 , 好好(校园1v1) , 【all 广】窃玉偷香 , 梦镜情谜:奔逃 , 【代号鸢gb】夜夜笙歌 , 夏日焰火(姐妹abo)
了GHB的螺丝起子被他毫无防备地喝得干干净净。他那样从来不去夜店的读书人,怎么会知道有种化学制品能让人在二十分钟内变成一个任人鱼肉的婊子呢?这种药无色无味,起效迅速,五分钟后被血红细胞带进大脑——当曹志远发现自己站不稳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催吐的机会。他好像明白过来,开始骂口不择言地骂,然而他那么斯文,来来去去就是那几个无关痛痒的词,只叫孙志彪咬人的欲望更迫切。 “孙志彪,你他妈,”他从已经打结的舌头里艰难地把词拼出来,“老爷子不会放过你…” 笑话,你爸爸会不会放过我,谁才是那个曹家的宝贝——你自己难道不清楚吗?他想。 “哥,别急,”他把曹志远抱上大理石酒台,玻璃杯被扫到地上砸出清脆的响声,“好戏还在后头。”孙志彪笑着开始解他衬衫的扣子,一口白牙森森像狗。 曹志远抬起手来要打他,然而因为药物作用下的肌肉抽搐,他手拍在孙志彪脸上像调情。他的狐朋狗友们在一旁哄笑,“靠,彪哥,”一个烂仔看他动作,“这傻逼好白。” 孙志彪抬起那颗作孽的头,扇了说话的烂仔一耳光:“我他妈让你说话了?” 他接着扒曹志远的衣服裤子——在所有人面前——他刻意把动作放得很慢,让药效慢慢上来:曹志远越是把自己那张不苟言笑的脸上的怒气一点点卸掉,瞳孔缩小变成忍不住的恐惧,他就对这种凌迟的酷刑越是上瘾。缭乱的电子乐在耳边炸开,羟基丁酸或许已经开始在曹志远神经的每一个突触